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齐全、无欠费;
2、入学后至转专业前未受过任何处分;
3、符合转入学院的转专业条件。
原则上,转出学院不设置转专业条件,转入学院可根据自己学院情况设置转专业条件。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2、非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
3、文科类考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的。
三、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第一学期期末,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跨学科转专业;第四学期期末,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同属同一学科大类的转专业。学生成功转专业(以发文为准)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和时间可适当放宽。
四、工作流程
1、转入学院可根据自己学院的情况设置转专业条件及各专业接收上限人数或比率,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如果符合转专业条件人数超过上限,则按成绩择优接收。
2、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3、教务处汇总后将学生申请分别转发相关二级学院处理。
4、二级学院核实转入条件并加具审批意见。
5、教务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6、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到新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报到、并跟班学习。
五、其它事项
1、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及时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通知、学费缴纳、学籍档案资料转交、学生学籍异动调整、选课、补修等工作,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
2、转专业学习的学生,根据“多退少补”原则,在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习的学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
4、学生转专业后,须完成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
5、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未参加原专业学习且违反学习纪律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